107年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截止,本期開徵的房屋稅所屬課稅期間是106年7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臺北市稅捐處表示,房屋稅繳款書自4月17日起已陸續寄送,納稅義務人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以電話、傳真、網路或親自向該處或所屬13個分處服務櫃檯申請補發。

民眾收到繳款書後應儘速繳納,以免因逾期繳納而被加徵滯納金,如有疑義,可就近向該處及所屬稅捐分處洽詢,也可至該處網站

網址:http://tpctax.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F59FF484C69D07BF&sms=72544237BBE4C5F6&s=589EB841A9316B85)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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