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文華、魏怡嘉、李欣芳/台北報導〕二代健保元旦上路,社福團體首先遭殃;員工薪資、獎金及無僱傭關係的講師授課鐘點費、出席費、諮詢費等全都要課徵二%補充保費,導致社福團體的人力與房租等成本暴增,痛批政府是搶錢的「土匪政府」!

對於二代健保加收補充保費,民進黨中常會昨通過決議,要求行政院於實施三個月內,針對各項爭議提出總檢討,若無法解決缺失與問題,政府應該勇於認錯,廢除這項荒謬的制度。

台社盟盼政府增加預算吸收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發起「拒絕『惡代』健保剝削社福團體」連署,馬上獲九十個團體聯名支持,要求衛生署重新解釋健保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每月支付的薪資總額應僅限於受僱者的薪資總額;及要求各級政府應在所有委託案及補助案中增加預算,吸收受託社福單位的補充保費。

殘盟秘書長王幼玲直指,依健保法,被保險人的投保單位,每月支付的薪資所得總額逾其受僱者當月投保金額總額時,應按差額繳交補充保費;但健保局竟以子法過度解釋母法,所謂「薪資總額」涵蓋所得稅格式代號五○所指項目,包括員工薪資及獎金、授課鐘點費、輔導費、出席費、講座費等幾乎無所不包,社福團體要繳的補充保費因而倍增!

育成創會會長陳節如指出說,年終獎金多提撥二%保費,得多支出四十多萬,講師鐘點費二%另須多支出十幾萬,還不包括每月提撥員工二%補充保費的錢呢!

多數團體趕在去年底發年終

由於補充保費也向年終獎金開刀,包括殘障聯盟、育成基金會、勵馨基金會、老人福利聯盟等許多社團,都緊急於去年底提早發放員工年終獎金,只希望先省下今年的補充保費。

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說:「雖僅十一名員工,早發年終約可省五千元保費,不景氣年代,五千元也很難募!而且二%補充保費須從捐款裡上繳政府,捐款人能接受嗎?」

伊甸執行長黃琢嵩更抱怨,員工約有上百名低收入戶及單親媽媽等,若提早發獎金,有員工將會因去年收入超出相關福利請領門檻,衝擊很大,只能咬牙作罷。

憂心房租漲價 恐露宿街頭

例如伊甸承辦北市國宅租給一對身障夫妻,就因服務的公司提早發年終,導致年收入增加,入住資格恐被取消,急著辦專簽徵求北市府通融同意。

社福團體更擔心房租租金也須徵二%補充保費,房東若漲房租,社團得趕緊籌錢,否則恐將露宿街頭。

勵馨基金會和伊甸皆指出,每年新增負擔的補充保費大約五十萬元,足可多僱用一名人力服務弱勢,呼籲政府多提供補貼或優惠減免方案,讓社福團體能有更多資源幫助底層甘苦民眾。

衛署:協調各級政府給補助

衛生署健保小組副召集人曲同光表示,社福團體的訴求衛生署可以完全瞭解,對於社福團體反映接受政府委託計畫及薪資總支出所衍生的補充保費問題,目前衛生署傾向社福團體在申請計畫時,能將其列為經費需求,衛生署將協調各縣市政府給予經費上的協助。

曲同光進一步指出,社福團體只占所有被投保人的一小部分,若貿然修法,反而會大大損及二代健保的架構,政府也將因此少收數十億元,會影響到所有的企業及相關單位,並不妥適。

 

新聞連結: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an/3/today-life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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