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稅處全面清查重購退稅列管案件

    臺北市稅捐處表示,自即日起至331日止,針對已核准重購土地退還土地增值稅的自用住宅用地,展開全面清查。

  該處指出,土地稅法第35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於2年內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自用住宅用地,符合一定條件者,可就其已納土地增值稅稅額內,退還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的金額。此類經核准退稅的案件,應自重購土地辦妥所有權登記之日起列管5年,列管期間內如有移轉他人、出租、營業或無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等情形,將依規定追補原退還的土地增值稅稅額。

 

◎北市稅處即日起辦理106年度地價稅稅籍清查

    為落實稅捐核課,臺北市稅捐處自即日起至930日止辦理106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如土地已不符適用優惠稅率或減免地價稅原因消滅者,應主動向該處所屬分處申報,以免被補稅受罰。

 

◎北市稅處與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共同提供不動產買賣聯合稅務健診便民服務

    臺北市稅捐處表示,為協助民眾解決不動產買賣相關稅務疑難問題,自即日起與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合作,提供不動產買賣聯合稅務健診便民服務措施。因不動產買賣涉及綜合所得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及印花稅等國稅與地方稅業務,為落實愛心辦稅,提升便民服務效能,藉由雙方稽徵機關合作,提供客製化輔導服務,由專人與民眾進行面對面稅務健診方式,協助民眾一次解決不動產買賣相關稅務疑難問題。民眾可以電話、傳真、網路、郵寄或臨櫃等方式,向該處所屬分處或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各分局、稽徵所提出預約申請,隨後將有專人聯繫提供稅務諮詢服務。

 

◎北市稅處「稅務任意門」便民服務措施

    臺北市稅捐處表示,旅居臺北市的離島、臺東縣、屏東縣及南投縣等地區的納稅人只要備齊應備證件,就近至該處總處或各分處,即有專人協助「線上申辦」或透過「視訊服務」、「代收代轉」及「全功能櫃檯跨機關作業系統」等多元管道申辦相關稅務案件。同樣地,旅居該等區域的臺北市納稅人,亦可至該等區域之稅捐局()洽辦有關服務。

 

◎供身障者使用車輛自104年限額免徵牌照稅

    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於103618日公布修正,臺北市稅捐處表示,修法後供身障者使用免徵使用牌照稅的車輛,自1041日起,如身障者無駕駛執照,該車輛須為身障者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並改採限額免稅的規定(免稅金額以2,400CC的稅額為限),車主不可不注意。

 

◎超商ibon提供多項北市稅務申辦服務

    臺北市稅捐處於全省便利商店ibon多媒體資訊機,讓民眾透過超商據點迅速辦理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房屋稅籍證明(含課稅資料證明)及申請補發地價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繳款書等5項申請案件、表單下載及列印等服務,就近體驗24小時不打烊的各項稅務申辦業務。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南港分處 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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