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告土地現值漲幅高,申報移轉請注意期限

土地所有權移轉核算土地增值稅之土地移轉現值,如買賣雙方於訂約之日起30日內申報,係以訂約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準;如超過30日才申報,則以受理申報之稅捐機關收件日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為準。由於臺北市102年公告土地現值平均漲幅達9.31%,納稅人應特別留意訂約日及申報日,以減輕稅負。

 

●北市稅處「北稅好Easy」App正式上線

民眾可由Google Play免費下載臺北市稅捐處「北稅好Easy」App應用程式,供裝設於Android 2.1以上版本手機及平板電腦使用,提供「線上試算」、「線上查詢」等8項服務,其中「線上試算」提供契稅及土地增值稅額估算,「線上查詢」可查詢房屋稅籍編號、退稅、契稅及土地增值稅申報案件的辦理情形。

 

●印花稅彙總繳納或大額總繳利用網路申報最方便

為方便報繳印花稅,稅捐機關不僅提供彙總繳納及大額憑證總繳服務,亦可多加利用網路申報。民眾可直接於網路進行線上繳稅或列印大額憑證繳款書後,持向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稅額2萬元以下)繳稅,是最省時省力的方式。另外,彙總繳納網路申報期限已延至17日24時止。

 

●收到稅單請速繳納以免逾期要多繳滯納金及執行費

納稅人逾期繳納稅單最多要繳15%的滯納金,逾期30日則會被移送行政執行。執行機關於查封不動產進行拍賣、指界等所發生之費用由欠稅人負擔;且自102年起執行機關查詢欠稅人是否開立銀行帳戶或帳戶餘額時均須按每帳戶新台幣250至500元不等向銀行繳費,這些都要由欠稅人負擔。

 

 ●北市稅處全面清查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案件

土地所有權人於2年內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自用住宅用地,符合條件者,可就出售時繳納之土地增值稅額內,申請退還其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數額之稅款。這類案件稅捐機關將列管5年不能移轉他人,而且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須設立戶籍登記,並且不能改作營業或出租使用,對不合規定者,將追補原退還之土地增值稅款。

 

 ●房屋變更使用應主動申報以免被補稅

房屋稅稅率分為住家1.2%、營業3%、非住家非營業2%。房屋如變更使用時應於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改課。其申請日期在16日以後,當月份適用原稅率,如在15日以前申請者,當月份即適用變更後稅率。如未申請改課而發生漏稅,除須補稅外還會被依所漏稅額處以罰緩。

 

●欠稅遭限制出境須繳清全部稅款或提供擔保才能出境

個人或營利事業,欠稅及罰鍰合計個人在100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200萬元以上(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個人150萬元以上,營利事業300萬元以上),得限制該個人或營利事業之負責人出境。經限制出境已逾5年期間或已繳清全部欠稅及罰鍰,或已提供相當擔保者,始可解除其出境限制。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南港分處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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