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偉祺 / 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去年八月限縮身障者路邊停車優惠措施,從過去完全免費,改為第五小時起收費,但新措施上路才八個月,市政府現又將恢復部分持有駕照的身障者「全部免費」優惠。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總幹事許朝富雖持肯定態度,仍批評,市府推動政策影響三萬多名身障者權益,事前應該做好配套措施,現在亡羊補牢,更應該加快腳步,盡早實施。

停管處副處長謝銘鴻表示,停車優惠措施希望能真正幫助到行動不便,且自身有停車需求的身障者,所以市府已決定再針對肢障、合併肢障,並持有駕照和汽車的身障民眾,回復路邊停車不限時數、完全免費的停車優惠,粗估約有一千多人符合資格。近日會和社會局確認實施細節,盡快實施。

謝銘鴻說,上述條件身障者是自行開車,恢復路邊停車「不設限」的優惠措施較沒有爭議,至於其他由親人接送的身障者,目前四小時的免費停車優惠就可以滿足。

身障者批之前考慮欠周詳

許朝富表示,目前大眾運輸對部分身障者來說,仍相當不方便,外出僅能選擇開車,但停車優惠限縮後,平均每月停車支出增加一、兩千元,真的吃不消。

許朝富也批評,去年新措施上路前就應該有配套措施,但市府只為遏止少數人濫用,就將所有身障者「拖下水」,決策過程粗糙、欠考慮。

謝銘鴻則解釋,去年政策上路時,就已針對自行開車上班的身障者,在上班地點周邊,延長免費停車時數為八小時。

謝銘鴻還說,身障者路邊停車優惠從原本不限時數,修改為第五小時起開始收費後,身障車輛停車時數已從過去四.四一小時,降低為二.一小時;一般車輛也從二.一三小時,降為一.五八小時,不只減少濫用情形,民眾找車位也更容易。

新聞來源連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pr/17/today-taipei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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