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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訂定了《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的規定
主要是促進雇主提供工作機會,讓身心障礙者能發揮自我專長,就像一般人一樣擁有個人的職業生涯
 
同時政府為了獎勵職場進用 身心障礙員工,提供了下列幾項獎勵措施:
(one)僱用獎助津貼:若雇主進用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薦失業已達30天以上的身障人士,並連續僱用30日以上,依雇用員工人數每人每月可補助1萬元(正職),或每人每小時補助10元(兼職),最高補助為12個月。
(two)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
政府為鼓勵雇主進用重返職場的身心障礙者,提供身障員工學習及再適應津貼,每人每月可補助17880元(正職),或每人每小時補助100元(兼職)
另雇用單位可申請「管理訓練津貼」,每人每月可補助5000元(正職),或每人每小時補助25元(兼職),最長補助期間為3個月,若進用重度以上身障者,最長補助期間可達6個月。
(three)補助職務再設計:雇主協助身障員工改善工作內容或環境,若購買就業輔具,及改善或調整工作環境、設備,每位身心障礙員工一年可最多可申請10萬元之補助。
 
各位老闆可以向您所在地區的縣市政府諮詢
就可以順利連結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
讓老闆們在雇用身心障礙員工時、身心障礙員工在初期適應時更無後顧之憂喔!

相關資訊可參考:
https://fd.gov.taipei/Content_List.aspx?n=68D32201DAB6EC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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